陈先生在西湖区的手机卖场,花564元购买了一只“LG”牌手机,使用才两天就发生自动关机故障,消费者要求退换货遭拒。日前,陈先生向《市场导报》“阿德哥讨说法”栏目作了投诉。
今年3月,陈先生新买的手机不时停机,跑到卖场要求更换一只同品牌同款手机,“我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正常使用就行,可卖场连这个要求也不同意,只同意维修,修过的手机还叫新机吗?”陈先生不能接受,他在日前向导报投诉的同时,又拨打了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12345”。
“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杭州市西湖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根据法律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经营者应给予退货、更换或修理。区消协随即主持双方调解,卖场当即承诺对该手机作退货处理,消费者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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