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赣州药监部门获悉,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月监测发现,有5个药品涉及违法广告,相关药品为“喘络通胶囊”、“消糖灵胶囊”、“喘嗽宁片”、“肝肾滋”、“鸿茅药酒”。如发现此类药品,我市将对其实行暂停销售。
据介绍,这5个药品的广告都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市将对标示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喘络通胶囊”、烟台中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消糖灵胶囊”、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喘嗽宁片”、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肝肾滋”、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等5个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5个药品在我市范围内销售,各药品经营企业应立即将相关药品下架,不得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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