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岚县群众向记者举报称,当地一家名叫古冶集团鑫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曾发生一起事故,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没有及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而是向死者家属进行了经济赔偿,企图隐瞒事故真相。
岚县鑫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山西古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集采矿、选矿与还原铁为一体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公司位于吕梁市岚县梁家庄乡,占地面积共625亩,始建于2001年,总投资达2.42亿元。生产能力达30万吨,铁精粉品位可达65%。
据了解,死者名叫马真真,今年30岁,系娄烦县赤土华村人。2012年5月20日19时左右,在岚县鑫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号井,由于一辆三轮车在卸完车中的矿石后,忘记将自卸装置放下,在入口处与洞口顶部猛烈撞击造成塌方,将马真真腿部砸伤。当时,矿房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由于洞口二次塌方突然发生,直接将其致死。
事发后,马真真曾被送往岚县医院进行抢救,死后将尸体存放着附近的殡仪馆,十几日迟迟未能下葬。然而,记者曾走访岚县医院及殡仪馆了解情况,均未看到关于马真真入院入殡的记录。
据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事故发生后,工头郭万村委托带班班长林望平处理死者善后事宜,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15万元,其中包括妻子20万元,母亲2 0万元,儿子70万,安葬费5万元。
为了解核实详细情况,记者走访了岚县国土资源局及安全监督管理局。
在岚县国土资源局记者了解到,该煤矿虽有采矿证,但不能避免其私挖乱采行为,目前,矿方已递交扩大面积申请。
记者多次来到岚县安监局,院内办公楼一楼所有的门窗都被白色塑料包着,根本找不见可以通往该局的入口。门房走出一男子询问记者找谁,记者说,找牛局长,该男子说,你是否提前预约,没有预约不能随便进入。男子叫嚣道,不管是谁都得提前预约或者打电话提前联系好,才能进去,这个你们应该懂吧?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相关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瞒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瞒报埋下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安全管理部门,这是国家的制度规定,也是法律要求,这对于彻底查清事故原因,积极整改避免后患,同时,对事故受害者进行依法赔偿,对事故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对事故责任进行全面处理都有着非常的意义,隐瞒事故,无疑是一种逃避责任,不仅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其因责任得不到追究,不能引以为戒,更为事故再次发生埋下了重大隐患,瞒报事故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瞒报安全事故的现象,建立完善的制度监督很有必要,这是有力遏制事故瞒报的必要手段,但对于瞒报事故的处理上,对既得利益的直接获得者“死者家属”,也不能任由其作为瞒报的“帮凶”而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成本,在巨额利益面前,以“住口”来协助隐瞒事故的受害人家属,也应当给予一定的惩罚,因为他们的“住口”隐瞒,直接助长了责任单位隐瞒事故的底气,间接使他们忽视了安全生产,可以说,这些拿到超标准赔偿,直接隐瞒事故真相的受害人,在利益面前,他们已经事故的受害者,转而成为受益者后又很快演变成间接的“害人者”,对于他们,给予一定的惩戒,甚至让其“人财两空”,对于事故责任单位现仍从事工作的人员来说,不只是一种公平,更是一种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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