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充值卡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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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一个50元充值卡,但必须在3个月用完,否则就会被冻结,手机也被停止服务。近日,家住丰台的王女士就遇到这种事,王女士认为联通公司规定的50元充值卡三个月效期涉嫌霸王条款。

  消费者:50元充值卡三个月必须用完

  王女士给自己的母亲办了一张北京联通如意通标准卡,当时因为资费便宜,每月只有5元的月租费用,而且接听全免费。“当时办理的时候感觉特别便宜,也没太仔细研究细节,但是后来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要不断充值才能正常使用。”

  王女士说,她家里有固定电话,母亲使用手机最多只是接听很少拨打,每个月也就10元钱左右,每次手机卡快到截止日期时还剩许多余额,就必须再买充值卡,否则电话无法使用。“现在我母亲的手机卡里余额还有90多块钱,但充值提示说快要到期了,所以我还得继续充值,要不就有可能被冻结了。”

  王女士认为,联通充值卡有效期涉嫌霸王条款。她并不反对联通公司设置充值卡使用有效期,但是到期后强制停机不合理,因为卡里的钱毕竟是我自己的。

  联通客服:必须在有效期内用完

  记者咨询了北京联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50元充值卡有效期就是3个月,必须在3个月内消费完,如果没有消费完将会停止服务。客户继续向手机里充值,原先的余额也不变。“设置有效期是电信企业的惯例,因为每个预付费卡都是有有效期的。”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尽量不要强制取消服务的建议,客服人员表示:“我们会把客户意见向上级反映。”

  律师说法

  这就是霸王条款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张朝辉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就是是霸王条款。按照《合同法》规定:北京联通公司和消费者这种合同关系是格式合同条款,而不是双方协商合同。这种情况,合同的制定者要对消费者做出有利的解释,但显然现在的情况,这个条款是不合法的,至少不是对消费者有利。消费者如果主张权利的话,可以去消协投诉。“这个很明显,很多人买了充值卡已经形成契约关系,虽然没用完,但钱还是消费者的,作为电信企业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文链接:http://www.iruis.com/News/Net/193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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