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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着力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佚名 2012-11-12

  从微观现象和社会反映看,小微企业资金紧张和融资问题似乎仍较为突出,对此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找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首先,资金紧、融资难往往是小企业多种经营困难的外在表现。综合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量调研,近年来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部分小企业的确面临市场需求下降,人工、原材料成本上升较快,税费负担偏重等困难,小企业在经营上的这些困难,都会直接或间接表现为资金紧张,比如市场需求下降会导致应收账款、存货增加、经营现金流减少,成本上升、税费偏重也会挤占资金,这些都会不同程度放大小企业的外部融资需求,融资难问题也会有所突出。

  其次,小企业在信贷资源配置中容易处于不利地位。客观上,受制于信息不透明、交易不经济和风险不确定等困难,小企业在争取外部融资时更易受到信贷市场配给的制约。

  最后,金融体系存在不足。这几年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基层金融机构的发展值得肯定,但总体看,立足当地、特色鲜明的小微金融机构仍较为缺乏,尚未形成充分竞争的小微企业金融组织体系。除银行体系外,资本市场、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也是重要因素,尤其是大企业融资比例远高于发达国家,导致银行对小微企业服务的压力仍然不足,同时资本市场中直接服务于小企业的场外市场建设滞缓,直接债务融资渠道也有待进一步拓宽。

  针对以上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要从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金融体系、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优化小企业金融生态。金融基础设施特别是征信体系建设,是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的基础。二是加快发展真正面向小微企业的微型金融组织。除着眼于信贷市场开放外,还应鼓励诸如融资租赁、保理、债券、私募股权以及场外市场交易等非信贷融资创新,以此丰富小企业融资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激励机制。应围绕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落实,将税费优惠、财政资金支持、风险拨备、呆坏账核销等支持政策真正嵌入差异化监管制度,鼓励银行将基层机构的薪酬与小企业贷款利润挂钩,扩大基层机构贷款审批权,鼓励银行单独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和利润考核体系,或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四是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创造有利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环境。继续强化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加大利率市场化改革力度,完善小微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

  拓展金融服务小微空间

  无论从小微企业的角度,还是从银行贷款的角度,小微企业融资都面临种种风险,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面临重重挑战。但也要看到,中小银行具有服务小微企业的显著优势。作为银行业的中小企业,中小银行管理层级少、信息沟通快、决策灵活,具有显著的机制优势。以北京银行为例,已形成一套全面涵盖专营机构、专业团队、绿色通道和特色产品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满足小微企业“急、频、快”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了与小微企业的优势互补和良性衔接。目前,北京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服务近6000户小微企业。同时,北京银行还将力争在未来5年内每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均超过200亿元,有效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但是,中小银行普遍发展基础薄弱、发展历程艰难,品牌认知度和市场地位仍然较低,并受到种种政策歧视,仍然是银行业中的“弱势群体”。而且,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军,中小银行的风险压力和成本压力更大。

  支持小微企业良好发展是一项复杂、综合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的有效联动,不断改善小微企业成长环境,真正夯实中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为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让“两小”(中小银行和小微企业)的成长更有尊严。建议从巩固改革成果、促进银行竞争、提升金融服务的战略高度,更加关注支持中小银行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创新顶层设计,取消政策歧视,扩大市场准入。二是让小微企业的发展更有特色。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和贴息力度,完善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并设立银行风险补偿基金,降低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则要创新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新型质押融资产品,并提供短融、中票、集合票据等“接力式”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差异化发展。三是让中小银行的未来更加美好。包括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和差别化资本管理要求;实行以资产规模和监管评级为主要标准、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管方式,激发竞争活力;推进金融服务的区域均衡化,建议鼓励中小银行在中西部地区增设网点,为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金融血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

  下一步金融改革重点是小微金融

  中国当前的金融体系在服务于小微企业群体等方面跟实际需求相比还有巨大的差距,需要通过金融改革来突破。

  小微金融服务的改进有潜力成为下一阶段金融改革的重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改革重点:

  一是围绕小微金融服务,当前应积极调整金融结构,培育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促使不同的金融机构在小微金融服务中找到其定位,使其与小微企业的实际需要相匹配。

  在经济紧缩时期,金融机构容易将更为稀缺的信贷等金融资源向大型企业倾斜,客观上形成对小微企业的挤压。要逐步缓解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小微金融的不同金融要求,为不同的金融机构找到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商业定位与可行的商业模式。首先要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同时还要推动大型的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大型商业银行要通过建立差异化的考核机制和商业模式推进客户结构调整。

  二是适当放宽金融市场准入,鼓励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

  应当适当放松管制指标,以促进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通过引进新的小贷公司促进竞争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三是以支持小微金融机构发展为突破口,推进利率市场化,探索小微金融机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小微金融机构应聚焦小微企业的客户定位,提供那些最能体现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并发挥小微金融机构区域特征明显、信息成本较低以及业务审批速度快、交易成本较低的优势,集中精力发展有潜质的小微企业客户,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创新,调整业务结构和业务竞争能力,走与大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有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四是应鼓励优秀的小贷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目前尚没有一家改制为村镇银行。有必要在坚持“只贷不存”的前提下,必要时适当放松其他制度限制参数,从而让那些在实际经营中表现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晋级为村镇银行。

  五是应适当放松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比例的限制。应该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负债率上限,允许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贷公司能从银行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

  六是应尽快出台针对小贷公司的扶持政策,降低小贷公司税收负担。如果能够在税收政策以及财政补贴政策上向小贷公司倾斜,适当地推出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不仅能有效调动小额信贷行业的积极性,增加民间资本合理向合法经营的小额贷款行业回流,也能使得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监管的范围。

  七是支持微型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使各类金融机构更为便捷地参与到小微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大力支持微型金融机构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尤其是结算系统畅通和征信系统的接入,使微小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参与到银行业的竞争中,不仅有利于小微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中国金融机构的改革。

  本报记者朱紫云、米娜根据11月1日“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主题座谈会”书面发言整理,未经发言者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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